北京市商务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单个项目财政支持不超过500万元。
8月12日消息: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的引导作用,促进北京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修订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近日印发。
055-79000,明确了五类扶持对象,包括:跨境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含跨境电商产业园运营主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开设体验店开展跨境电商销售的企业、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体验店的商事主体、建设海外仓(海外运营中心)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跨境电商企业、中国(北京)跨
同时,程序还定义了七种支持方向: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发展,支持企业通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建设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扩大销售或服务规模;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发展,支持本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完善园区服务支撑体系,扩大招商引资;
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C、B2B进出口业务;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服务设施和配套信息系统建设,扩大境外仓储业务规模,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保障能力;
支持线上线下跨境体验消费发展,支持新型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建设和运营。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扩大销售规模,支持和引导商场、超市、工业园区等主体积极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
支持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对财政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确定的其他相关项目给予支持。
此外,在支持方式上,包括贷款贴息、财政补贴和以奖代补。一是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的,人民币贷款的贴息率按照资金申报截止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外币贷款的贴息率按照不超过3%计算,均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
二是财政补贴,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体验店、仓储物流、通关服务设施建设等投资项目,按其信息系统研发、软硬件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运行等相关支出。项目申报投资额不低于计划总投资额的70%,并可按申报计划组织实施。
具体而言,对新建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单店年租金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租金以外的其他投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0%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对其他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
三是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扩大销售或服务规模,鼓励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扩大海外仓业务规模,推进线上线下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