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最高300万元的跨境电商专项补贴政策。
2月15日消息,近日,广州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将对相关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达到300万元,申报时间截至2月25日。
据了解,该专项资金有两个支持方向,即支持广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升级项目和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独立站开展国际营销项目。
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公共平台优化升级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通关系统、金融服务系统、业务监控系统、信息共享和统计分析系统等功能的增加或升级。通过前期补助的方式,配套项目建设期为2022年2月至9月。最高补助标准为建设资金的8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通知》规定独立站项目要求为:使用境内企业提供的SaaS工具建设境外独立站,并已实际开展零售出口业务。以事后补贴的形式,企业建站并实际开展零售出口业务的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独立站项目。根据企业零售出口业务的实际数据,选择不超过100家企业进行财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云服务(SaaS)工具年度服务费、海外独立站建设装修费用、推广费用等企业实际支出的50%。最低补助线5000元,上限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据广州市商务局介绍,自2014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开展以来,广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已连续八年位居全国第一。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广东省韶关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和云浮市8个地级市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至此,广东省,跨境电商综试区已达21家,覆盖全省所有城市,数量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