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政策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最高奖励200万元。
4月25日消息:为进一步推动厦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厦门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103010旨在通过拓展渠道、打造品牌、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海外仓等方式,鼓励厦门跨境电商企业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厦门,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跨境电商生态环境,扩大经营规模,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据悉,本次《办法》重点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公共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仓集供应链平台,并给予企业奖励,最高单笔奖励200万元。
具体来说,首先是跨境电商独立站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开展独立站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独立站品牌企业进行补贴。对上一年度跨境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含)和5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主品牌、独立工位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人民币的补贴。
其次,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运营)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产品销售、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海外仓项目,给予单个海外仓50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每年200万元扶持资金封顶。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提高服务质量,帮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更多的生意。对自有线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上年度服务厦门5家(含)以上企业且服务企业通过平台出口收入超过5亿元(含)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此外,跨境电商仓库建设项目。支持各区发挥我市区位优势,积极引进服务跨境电商知名第三方平台的高能仓集项目,引导建设布局合理、高效规范、技术领先、服务创新的仓集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吸引跨境货物向我市聚集,打造跨境电商仓集中心。在各区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对上一年度跨境收入超过1亿元、30亿元、50万元的集装箱仓库经营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年度奖励。
最后是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项目。支持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日益碎片化、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对上年度供应链平台跨境交易额3亿元及以上、活跃商户1000家以上、厂房用地10000平方米以上的平台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100万元。